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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發緣起

本區原為工業區,廠房老舊,土地低度利用,為促進都市健全發展,繁榮地方建設,提高土地利用價值,乃由土地所有權人自行依法組織團體,辦理市地重劃,期能透過獎勵自辦市地重劃政策促進土地合理利用,改善都市環境品質。

二、開發範圍

本重劃區位於本市士林區蘭雅段二小段5地號土地以東,中山北路6段以西,德行西路以南,中華電信士林工務大樓以北所圍地區,總面積約2.47公頃。

航照位置圖
士林區蘭雅自辦市地重劃區航照位置圖
重劃範圍及土地使用分區示意圖
士林區蘭雅自辦市地重劃範圍及土地使用分區示意圖

三、工作進度

(一)都市計畫

本府91年10月24日府都二字第09108178500號公告發布實施「擬訂『修訂臺北市主要計畫商業區(通盤檢討)計畫案內『中山北路六段以西、德行西路以南、中華電信士林工務大樓以北、捷運淡水線以東所圍地區(士林電機廠)』商務產業專用區細部計畫案』」。

(二)重劃計畫書公告

本府以93年10月1日府地重字第09321886900號函核准實施重劃,重劃會自93年10月13日起至同年11月12日止公告30日。嗣重劃會因重劃區面積、重劃工程費及重劃總平均負擔比率增加,爰修正重劃計畫書,復經本府以97年9月23日府地發字第09705688300號函核定,重劃會於97年9月30起重新公告。

(三)土地分配成果公告

本府以97年12月15日府地發字第09731406600號函准予備查,重劃會自97年12月16日起至98年1月14日止公告30日。

(四)抵費地處理

本重劃區無抵費地。

四、開發效益

(一)促進土地有效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利用價值,改善都市環境品質。
(二)重劃完成後可提供建築用地1.47公頃,政府可無償取得公共設施用地道路、公園及廣場用地合計1公頃。

重劃前景觀 重劃前景觀
重劃前,低矮房舍散落其間
重劃後景觀 重劃後景觀
重劃後廣場及公園現況
重劃前地籍圖
士林區蘭雅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前地籍圖
重劃後地籍圖
士林區蘭雅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後地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