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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發緣起

本區地籍紊亂,地形畸零不整,不利建築使用,且公共設施遲未開闢,為促進都市健全發展,繁榮地方建設,提高土地利用價值,使地盡其利,乃由土地所有權人自行依法組織團體,辦理市地重劃,藉以改善本地區雜亂無章之環境,解決共有土地不利使用狀況。

二、開發範圍

本重劃區位於本市大安區懷生段建國南路與市民大道三段交叉處東南側,東以懷生段一小段258地號地籍線為界,西以建國南路一段為界,南以六公尺道路為界,北以市民大道三段為界,總面積約1.51公頃。

大安區懷生自辦市地重劃區航照位置圖
大安區懷生自辦市地重劃區航照位置圖

大安區懷生自辦市地重劃範圍及土地使用分區示意圖
大安區懷生自辦市地重劃範圍及土地使用分區示意圖

三、工作進度

(一)都市計畫

本府81年1月4日府工二字第79076185號公告發布實施「修訂縱貫鐵路、復興南路、信義路、建國南路所圍地區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二)重劃計畫書公告

本府以91年11月5日府地重字第09123168300號函核准實施重劃,籌備會自91年11月13日至91年12月12日止公告30日。嗣重劃會於94年1月24日修正重劃計畫書,經本府於94年1月31日府地重字第09404654400號函准予核備,重劃會自94年2月1日至94年3月2日止公告30日。

(三)土地分配成果公告

本府以94年2月4日府地重字第09404654900號函准予備查,重劃會自94年2月5日起至94年3月6日止公告30日。

(四)抵費地處理

本重劃區抵費地共計3筆,面積合計約0.20公頃,均已出售。

四、開發效益

(一) 重劃後提供可建築土地約1.06公頃,土地方正完整,每一宗地面臨已開闢道路並可建築使用。

(二) 提供公共設施用地約0.45公頃,區內公共設施完善,為政府節省鉅額徵購費用。

(三) 解決共有地不利使用,改善環境,提高土地利用價值結合政府與民間的力量,改善都市環境。

大安區懷生重劃前景觀
重劃前景觀
大安區懷生重劃後公共設施完善並提升土地利用
重劃後,公共設施完善並提升土地利用


大安區懷生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前地籍圖
大安區懷生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前地籍圖

大安區懷生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後地籍圖
大安區懷生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後地籍圖